朋友家14岁女孩到家中借宿 男子6次对其实施侵犯!获刑3年
趁朋友14岁的女儿到家中借宿之际,辽宁葫芦岛连山区男子陆某多次对女孩实施了不法侵犯。2019年8月从法院获悉,陆某因猥亵儿童罪,被法院判刑3年。陆某家住葫芦岛连山区人。其朋友的女儿小娜(化名)才14岁,暑假期间到陆某家中借宿。没想到陆某对此起了不轨之心——他趁小娜在家借宿,先后6次对女孩实施了不法侵犯。被小娜的父母发现找上门之后,陆某心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还写下了保证书,同意赔偿5万元给小娜。之后小娜亲属报警。陆某被警方抓获。其辩称自己没有犯罪,而小娜的父母则称小娜被伤害后已经出现了抑郁症状,要求陆某赔偿其事先承诺的5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认为,陆某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对儿童实施淫秽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犯罪。法院近日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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