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0-8-21 09:57:51

街道办干部多次性侵12岁女孩!与其母亲系恋爱关系 警方已介入

8月19日,广西防城港一名街道办事处干部严某涉嫌多次性侵未成年少女,而受害者年仅12岁,是一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警方通报称,嫌疑人严某现46岁,已于16日被警方控制,严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悉,受害女孩现12岁,是一名小学五年级学生。嫌疑人严某现46岁,是防城区某街道办事处干部,其与受害人母亲系恋爱关系,多次趁女友不在家,对其女儿实施猥亵、强奸犯罪。直到一次,女孩表姐发现不对,才揭露了嫌疑人的真面目。8月19日,涉事严某所在街道办单位的一名值班人员表示,嫌疑人确为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此人于上周开始公休。"几天前,严某已休假,没来上班。"具体情况自己不清楚。而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值班人员则表示,"不太清楚,这件事情不能透露的"。目前警方对严某涉嫌性侵一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但已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网友直指受害女孩母亲不负责任,"离婚没有错,你再找一个也无可厚非,但怎能不擦亮眼睛,爱上一个恶魔,引狼入室,让自己的女儿受到伤害呢?"但也有网友表示更需要指责的是犯罪嫌疑人,"为人父母最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我们又不得不去面对这样的事实,因为危险无处不在,'继父性侵'、'邻居猥亵'这样类似的熟人作案早已屡见不鲜,如何引起重视,如何防患未然,让严某这样的恶魔伏法才更加重要。继父11年内对三名未成年继女实施强奸,被判无期此前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黄泽学强奸案,也同样引发网友强烈谴责。2003年冬季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黄泽学以金钱引诱、殴打、威胁等方式,多次侵害继女晋某甲(被害人,1990年出生)、晋某乙(被害人,1992年出生)、晋某丙(被害人,1995年出生)。晋某乙住校读书期间,黄泽学还发手机短信到晋某乙同学的手机上,威胁晋某乙必须回家与其继续发生关系。2014年5月的一天,黄泽学授意其亲生女儿诱骗女同学晋某某(2001年10月出生)留宿其家,趁晋某某睡觉时欲强奸晋某某,遭晋某某反抗并提出要回家而未遂。最终,法院经审理,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黄泽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一起继父利用教养关系对继女实施的性侵犯罪典型案例,黄泽学身为继父,利用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便利条件,在长达十余年时间内多次对被害人实施侵害,不仅严重侵害了被害人身心健康,更是严重违反了社会人伦,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恶魔在身边熟人作案超七成,家庭成员性侵问题复杂近日,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发布了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报告分析,熟人作案超七成,家庭成员性侵问题复杂。从"女童保护"近几年来发布的报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不下,最高比例达87.87%(2014年),而这些侵犯者不是陌生人,他们往往是我们身边那些熟悉的人,"表哥"、"叔叔/伯伯"、"姑父/姨夫"、"姐夫"、"舅舅"、"邻居"、"同学"、"同事"、"老师"等。报告分析,家庭成员作案更具隐蔽性,后续治理和相关工作难度也更大。多起发生在家庭中的性侵案例表明,考虑到亲情、伦理、生活保障等因素,受害人往往不敢声张,不敢报警维权。实际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规定,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员及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实施强奸的,更要从严惩处。但这样的事情依旧防不胜防、屡次发生,我们能做的就是防范于未然,对孩子反复强调危险性。在日常教育中,我们用实际行动让孩子明白每个人的身体都是宝贵的,不容任何人进行侵犯,学会保护自己的身体。每一个曝光在公众视野下的新闻事件,都是一次群体能量所共振出的"生命警钟",理应得到我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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