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约会!男子却遭“仙人跳”捉奸:嫌犯最低获刑10年!
总有人不到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掉泪,家里有饭,还要去外面偷吃,野花虽然香,但带刺的玫瑰总能扎人出血,美味的大餐可能就是陷阱,一定要管住嘴,不要让欲望冲昏了头脑。4月13号讯,深圳龙岗法院公布了一则“仙人跳”抢劫骗局,男子林某通过交友软件约了一个女孩,双方定了800元的价格,但是没想到,遭遇了仙人跳,林某被抢走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而涉案3人都被判了重刑。林某也是闲来无聊,就在交友软件上瞎逛,正巧遇到一个看着投缘的女孩吕某,双方你来我往熟悉之后,就商量找地方约会,吕某说要800块钱的约会费,林某同意,双方就约定在某宾馆见面。当天,林某收拾打扮后就早早去了约会地点等待吕某,见面后,双方都很满意,于是就去了宾馆,吕某在房间里示意林某先洗澡,林某不知有诈,还梦想着一亲芳泽,结果吕某悄悄开门接进来2个持刀男子。其中一男子称,吕某是他女朋友,林某这样做对他就是侮辱,今天抓到了林某就要捅了他,林某非常害怕,和对方抢夺刀子,不料左拇指被割伤,受伤的林某只能和对方谈判,3人向他索要精神损失费1000元。明知遇到了“仙人跳”,林某也无力反抗,为了自保,就向对方支付了1000元赔偿,对方离开后,林某直接报警求助,警方很快就将涉案的两男一女抓获,没想到这三人都是00后,短短一周,连续作案3起。最后这3人被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吕某等人十年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收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抢了几千块钱,用尽了这三人的智慧,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结果会这么严重。根据《刑法》相关条款规定,在一定时期内抢劫3次以上,构成多次抢劫,吕某三人的行为不仅构成抢劫罪,还属于多次抢劫,构成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主观恶性大,严重威胁秩序,所以需要承担10年之上的刑事责罚。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大好年华才刚刚开始,不读书,不懂法律的后果很严重,做点啥不好,非得去搞仙人跳,钱没弄多少,罪却不轻,去电子厂打工一个月也比做这事来钱多,何苦呢?年轻的时候,没有人指引,走岔了路以后想改都难,这样的事情不少,都是在学校不好好读书,总是混日子,成年之后,无一技之长继续混,最后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对于这起仙人跳事件,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