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1-12-28 12:20:24

湘潭一女子离婚后,强行搬去前夫家与现任合住荒诞的3人同居

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我心如匪石,切不可转也。”《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的妻子刘兰芝因为被婆婆百般刁难,不得已和心爱的丈夫分开,最后夫妻二人双双殉情,凄凉收场。而今湖南湘潭的许女士,也因为婆媳相处不愉快,把婆婆气到了医院,导致丈夫左右为难,他们又会怎么处理这件事呢?
假离婚变真离婚
许女士今年已经40多岁,和丈夫结婚20多载,两人育有两个孩子,大的已经成年,小的还在上学。这些年一直公公婆婆住在一起,因为观念和价值观不同,婆媳俩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两个都是不肯低头的,积怨也越来越深。如果许女士的老公周某懂得从中调和,也不会让婆媳之间处得像仇人一样,可这个桥梁没有发挥他的沟通作用。婆婆被气到住院后,许女士也有点自责,周某只是一味生气指责,没给妻子半点帮助。
之后他还以缓解家庭矛盾为由,提出和许女士“假离婚”,先稳住母亲,避免她再动气,等母亲离世后,再复婚,两人毕竟有两个孩子,以后许女士可以以看孩子为由,离婚不离家。
之前吵了那么多年,都没见他解决,突然有了主意,一般人应该会察觉出“事出反常必有妖”,但许女士对丈夫十分信任,加之她有些愧疚,就同意了。离婚时,想着反正会复婚,就没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就包括他们居住的房子。
可周某并不是焦仲卿,还对自己的妻子一往情深。离婚不到一个星期,他马上又恢复了已婚身份,只是这次妻子不是许女士了,而是李某兰,所谓的假离婚也变成了真离婚。被设计离婚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事已至此,许女士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原来自己“老实憨厚”的丈夫,心早就不再自己身上,他在婚内就已经和别人同居了。如果夫妻感情淡了,他直接提出离婚就好,何必耍这样的阴谋诡计,显然目的就是为了让她净身出户,独占财产。
可这个家是他们一起打拼出来的,自己出了钱出了力,怎么甘心让他据为己有。其实这时许女士可以采取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原《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但两人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是不是意味着离婚后许女士无权再分割了呢?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房子是两人婚后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周某是否对婚姻不忠,许女士都有分割的权利,如果周某想要房子的所有权,就要给许女士以相应份额的金额补偿。夫妻婚后的存款等,也可以进行相应的分割。
更何况周某在婚前就背叛家庭,和李某兰恋爱同居,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许女士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按照保护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女士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孩子,两个都已经年满8岁,可以自己选择跟父亲还是母亲。尴尬的三人同居
可许女士没有选择这条路,而是以照顾孩子为由,强势住进了前夫家,与前夫的现任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将他家里搅得天翻地覆。周某也曾多次出言驱逐,但许女士不但目的誓不罢休,她毕竟是孩子的母亲,本来两个孩子对父亲的作为也颇有怨言,要是做得过分了,恐怕父子离心,就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她的二婚妻子也不是吃素的,许女士把她保姆使,吃她的饭,还要百般挑剔嫌弃,时不时辱骂几句,和周某诉苦,周某也只是花言巧语地安慰几句,没有实际行动。三人就这样难堪地相处着,后来李某兰觉得忍无可忍,就将许女士告上了法庭。
许女士没有用正当的途径为自己争取房子的所有权,离婚时也没有将房子分割,现在周某已经再婚,并享有房子的所有权,许女士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许女士执迷不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许女士在处理家庭矛盾时确实存在不妥之处,但她对家庭的付出,也是不可否认的,情意不在,好聚好散便是。如果周某能正确处理婚姻纠纷,不起欺骗的心思,企图人财兼收,也不会家宅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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