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2-7-19 12:28:14

望江名城一楼业主私自占用小区公共绿地扩建成“私家花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场所归属: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望江名城的12栋、13栋一楼房主私自占用小区公共绿地,扩建成“私家花园”,此举已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和违背了相关规化设计,但开发商和物管视而不见,业主也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过,没有得到恢复公共绿地的整改,毁绿行为还易引发“羊群效应”,如果不进行整治,就会形成一种风气。到时候,所有居民都这样,小区环境就会非常糟糕,也给高空坠物和消防带来安全隐患。希望物业管理方及城管、园林等相关单位有所作为,及时处理此事,解决居民们的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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