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五中乱收费惊动国办 书记校长被查退款80余万
本网讯(首席编辑 胡 晓)近日,有重庆市江津区群众通过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反映江津第五中学校(位于江津石门镇)违规向高中学生收取费用,增加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重庆市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责成市政府督查办会同市教委、江津区政府开展核查处理。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22年秋季开学时,江津第五中学校高中学生或家长巳按规定通过江津区财政局公众缴费平台缴纳了学费、课本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在此基础上,该校高二年级各班主任根据学校安排,又向每位学生或家长收取现金1100元,其中,600元为擅自增设名目收取的"寄宿生管理和守护费",500元为通过要求学生签订学习资料《认购申请书》方式变相强制收取的"教辅资料费和作业本费",用于从新华书店为学生代购教辅资料和作业本。729名学生共缴纳了80.19万元。江津第五中学校上述行为违反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中"学校不得擅自设立股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等相关规定。
经督查,江津第五中学校巳全额清退了违规收取的80.19万元费用,江津区教委对江津第五中学校违规收费问题在全区教育系统进行统报批评,江津区委教育工委对江津第五中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进行了诫勉谈话。
重庆市政府表示,将以督查发现问题为戒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自查自纠,对巧立名目、搭车收费等教育乱收费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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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收费应先公示、后收费、再开发票;如果涉嫌乱收费,应由物价部门出门查处;未开据正式发票给家长,属于事业单位涉嫌私设小金库,应由纪委出面查处;教育行政部门出面“查处”,无异于“老汉”查“儿子”,结果就是隔靴搔痒,下次又“涛声依旧”,有的教育行政部门也在学校乱收费分羹的利益链上,换句话说,学校乱收费,只要学校操作不出屁漏,主管部门是在幕后“默认”了的,而且,退款过程,缺乏第三方监督全程。最后,大多数家长怕得罪校方,担心学校为难子女,对孩子学习不利,都不敢去领退款。导致学校“打八卦”,承认退款,实际上,并没有退到每一位家长手中。
真正刹住乱收费之歪风的举措是把事业单位乱收费入刑,由司法部门介入(教育部门管教学业务,为公正起见,学校乱收费的查处一律只配合,但不参与其中),只有全国人大敢动“大手术”和拿出壮士断腕的气魄,才是扭转和净化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唯一措施。
目前,乱收费违规违章成本太低,低得几乎忽略不计,这才是导致乱收费为什么多年来在全国公开学校前赴后继,屡禁不止的真正原因。(川渝栏目作家胡卫民) 乱收费违规违章成本太低,低得几乎忽略不计,这才是导致乱收费为什么多年来在全国公开学校前赴后继,屡禁不止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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