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交房不久业主私自硬化小区绿化进行搭建?
近日,又一位自称为南充优品道珑玺湾业主给笔者爆料称:小区一楼有人破坏小区绿化私自硬化搭建。
业主描述称:有住户居然把绿化打围起来进行施工硬化改造,这本是属于全体业主们的公用地,岂能容忍被私自占用,如是开发商或销售许诺可以作为花园使用,之前是否有预留?是否有计入产权?如若没有这算不算违建?其次现在不仅破坏绿化还进行硬化?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据笔者了解到: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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