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5-5-7 09:54:12

云溪小学李倩教师不准孩子上课。



尊敬的何政局长,现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九条向你反应本县云溪小学李倩目前教科学,违反教师法第八条,义务教育法第五条,不准学生上课,家长不得不和班主任胡光清沟通后,李倩才勉强让孩子进课堂,但依然是到最后一排站起上课,并对孩子说作业完不成就叫家长来做且向孩子放下很话,下次继续站起上课,李倩你作为人民教师,基本素质都没有,居然违法侵犯孩子的基本权利,退一万步说,孩子不是倒数,学的进去学不进去都不应该这样对孩子,难道你没有孩子吗?孩子哪里得罪你了,请教体局依据教师法第37条对李倩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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