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总稽核杨双渎职纵容违法行为
对群众的举报并确认的内容不认定,不说明,直接忽略,妥妥的腐败行为,恳请领导查处!!
举报信:四川省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总稽核杨双渎职腐败
举报对象: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总稽核 杨双
举报事项:
杨双同志在履行住房公积金监管职责过程中,存在严重渎职行为,具体表现为:
1.纵容违法行为: 对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或业务中存在的明显违法、违规操作,未尽其法定监督、纠正职责,客观上助长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与持续。
2.对举报敷衍塞责: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反映、举报的住房公积金领域违法行为,未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公正的调查、核实与认定。存在“不认定”、“不纠正”的消极态度。
3.转嫁法定职责: 尤为严重的是,杨双同志及其负责部门,将本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依法主动调查、认定和处理的行政监管职责,推诿塞责,将问题简单推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此行为严重背离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公积金中心的法定行政监管职责,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与渎职。
法律依据: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依法管理、监督、查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法定职责。总稽核作为内部监督负责人,更应恪尽职守,主动发现问题、纠正错误,而非推卸责任。
举报诉求:
恳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主管部门:
1.立即对杨双同志的上述渎职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严肃追究其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法律与纪律责任;
3.责令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对相关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彻查、认定与纠正,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和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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