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网编辑 发表于 2016-1-20 10:14:46

为和喜欢的女孩耍朋友 男子假冒警察招摇撞骗获刑

  今年33岁的谢某,是米易县白马镇村民。为了和喜欢的女孩子耍朋友,他自称是米易县公安局的警察,并以警察身份假称能帮他人办事,收取了8000元钱用以挥霍。
  
  2015年12月27日,谢某因犯招摇撞骗罪,被米易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为吸引女孩芳心
  
  谎称自己是警察
  
  2015年3月,谢某与妻子离了婚,两人有一个3岁的女儿。
  
  同年7月上旬,谢某通过网络偶然认识了撒莲镇的女孩王月(化名)。担心自己没有工作,又离过婚,还有孩子,得不到王月的青睐。谢某就谎称自己在米易县公安局上班,并把QQ头像照片换成一张穿着协警服的照片,协警服的警号是“X02217”。事实上,该警服不是真的警服,是2014年谢某在云南瑞丽一家网吧请别人帮忙通过技术加工出来的,警号也是假的。
  
  之后,谢某与王月开始耍朋友。谢某经常到王月家吃饭玩耍,王月的父母和部分亲戚都认识了谢某。王月的父母在向别人介绍谢某时,说他在米易县公安局上班。
  
  假称能帮人办事
  
  先后收受8000元
  
  2015年8月底至9月初,在垭口镇经营汽车修理店的龚某从王月的幺爸杨某处得知谢某是“警察”后,请谢某帮忙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谢某一口应承,表示有关系能办下来。
  
  龚某将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需要的相关材料交给谢某后,谢某以办手续需要用钱为由向龚某索要8000元。同年9月2日,龚某将4000元存入谢某的账户,谢某当日将该资金转账440元用于还账,取出现金3500元用于个人花销。由于龚某所交材料不合格,谢某将该材料交到米易县运管所后未审核通过,需要补充相关材料。谢某让龚某准备材料后,又从龚某处拿了4000元和价值275元的软玉溪烟1条,但谢某未将该材料交米易县政务中心。
  
  上门找人才知被骗
  
  冒牌警察被判刑
  
  同年9月8日后,龚某、王月发现谢某关机了,此后再也联系不到他。9月10日13时许,王月、龚某等人到丙谷镇谢某家找谢某,但其不在家,只有其父亲在家。让王月等人大吃一惊的是,谢某的父亲说自己的儿子根本不是什么警察,也没有工作,就是街上的混混,肯定没有能力给人办理道路运输证。谢某的父亲说,谢某没有存款,在外面欠了很多账,2012年,他还帮儿子还了2万多元的赌账。之后,谢某的父亲带着王月、龚某报了警。
  
  9月11日12时许,案侦民警在米易县某网络会所将谢某抓获。谢某被抓时,身上仅剩1670元,警方将1670元退给了龚某。同年12月14日,谢某的父亲代其退赔了龚某6605元损失,取得了龚某的谅解。
  
  2015年12月22日,米易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米易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12月27日,米易县法院在审理终结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来源:攀枝花晚报 王锡怀 唐鹏 记者 谢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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