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为年终奖为何被执行双重标准
我是泸县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我想投诉我们泸县区别对待我们教师:每一年的年终目标奖,为什么我们教师只有几千元,和我们同样是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却可以领公务员一样多的几万元,我们不能和公务员比,因为人家有公务员法规定可以发奖金,但为什么其他事业单位人员会比我们多,而不是和我们一样多。
1、大家都是事业单位人员,我们学校也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大家实行的都是同样的绩效工资文件,大家的绩效工资都包含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
3、大家的工作都是全县的中心工作,教育还是最大的民生工作;
4、同样作为教育局的下属单位,泸县的幼管中心、青少年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电教馆、进修校和我们都是走的教师系列,为什么他们就和公务员一样,我们就只有几千元;
5、乡镇教管中心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在我们学校都能够领取和公务员一样多的年终奖。
我们希望通过市委领导调查明确:
1、自从2010年事业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后,这些事业单位人员(而且是教师)每年发几万元奖金的政策、文件依据;
2、这些事业单位人员(而且是教师)每年是全额发放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难道他们领工资就不用干事,只有给他们发放了年终奖后才能干事,那试问我们其他教师可不可以如此;
3、这些事业单位人员(而且是教师)并不是行政部门人员每一年并不是由县政府进行考核的,甚至乡镇教管中心是由教育局进行考核,教育局也发放了全县教师一点几倍的奖励性绩效并不在乡镇进行考核,请问乡镇为什么还要发放给他们几万元的年终奖;
4、这些事业单位人员(而且是教师)凭什么既能享受教师的权利,比如教师行业工资,教师职称,并且教师工资远远高于普通公务员工资;
5、我们强烈要求县委领导能要求他们出示相关政策文件依据,还我们一个公道,如果没有相关依据请县委领导追究相关乱发奖金的人员责任,并要求不能领取这部分奖金的人员退换自2010年绩效工资实施后多领取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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