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法制 发表于 2017-6-29 19:54:49

蓬安县民政局办公楼上升挂的国旗破损 无人管是对国旗的不尊重还是没有看见?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蓬安县民政局办公大楼上升挂的国旗,已经破损却无人管。 本网讯(老酒)2017年6月27日上午,本网在蓬安县民政局办公大楼外看见,升挂在民政局办公大楼上的国旗已经破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相关规定,升挂的国旗已经破损的应及时更换新国旗。不知什么原因,蓬安县民政局的领导却没有对已经破损的国旗及时进行更换,是对国旗的不尊重还是没有看见? 蓬安县民政局作为政府机关,其办公大楼上升挂着这样破损的国旗是否合适? 本网就此问了几位路人:经常从这里走的张先生告诉本网:“这面破损的国旗升挂在民政局的办公大楼上已经有好多天了,却一直无人管,民政局作为政府机关这样不尊重国旗就是缺乏爱国的表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说,不尊重国旗就是违法行为,她说:“我们上小学、初中的时候学校都经常给我们上爱国主义教育课,学校每次升旗时全校师生都会站在国旗下,庄严敬礼”。 国旗不能乱挂,不规范地升挂国旗不仅有损国旗的形象,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升挂国旗,是爱国的表现,蓬安县民政局对升挂在办公大楼上的破损国旗不及时更换的做法,显然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爱国不仅要表现在行动上,更要体现在细节上,别让类似涉嫌违法的现象再出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十七条: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图为:升挂在蓬安县民政局办公大楼上已经破损的国旗图为:升挂在蓬安县民政局办公大楼上已经破损的国旗 图为:升挂在蓬安县民政局办公大楼上已经破损的国旗 图为:升挂在蓬安县民政局办公大楼上已经破损的国旗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蓬安县民政局办公楼上升挂的国旗破损 无人管是对国旗的不尊重还是没有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