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超生,现在还要付出代价?我参考临床医生编制被一票否决
本人是邻水县人,从18岁开始当本村乡村医生,33岁通过乡村医生学历班拿到了中专文凭,后面考过了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中医师承执业医师,执业药师,于2012年聘请到乡镇卫生院当临床医生。
去年年底我县招聘急需短缺临床医生进入乡镇卫生院,通过考核和体检均合格,在计生办查却说我因为于1997年超生了二胎,而被一票否决,不能进入编制。
但是在当时接受了罚款处罚的。
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说法是否合理合法?我去报名考试的时候填写家庭成员都如实填写了的,经过审核后发给我的准考证,报考费去了80元,体检费去了400元。但政审时却说有违法生育,凡是有违法生育都要一票否决,我真的想不通。
我们一家四代行医,现在我儿子也是医生,是五代行医了,我们祖祖辈辈,老老少少,本本分分做人,踏踏实实行医,皆无违背职业道德之事,更无违法犯罪。现在乡镇卫生院缺乏医生。所以招聘继续短缺临床医生,然而确设如此门槛,将我挡在门外。
现在已经放开二孩生育了,我们还要为二十年前并且已经处罚了的超生而永不翻身吗?
我这种情况真的就不能进入编制吗?凡事有违反生育的政治命运就没有前途吗?如果县卫计局这种做法不合理又该怎么申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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