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七,当事人雷凯等陈述,2015年8月26日上午九时,约在岷江公司见面,随即到律师事务所,随即到法院,随即开庭。那么,法庭的程序呢,法庭的通知呢,法庭的准备呢?这一问题应给社会一个回应。 % m" M) s: t' z# h 其八,关于新津法院对企业经营者戴上老赖的帽子的问题,最高法有明确的标准。打击老赖,是打击那些欠债不还,列入失信人名单的人,这是有严格限制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雷凯和熊焰高显然不应当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因为他们借款时就提供了可靠的财产担保,如果还不起贷款可拍卖资产予以清偿。最高法的六条关于失信人的内容,雷凯和熊焰高无一涉及。所以,雷凯与熊焰高应当立即从失信人名单中除名,以维护和保障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D* o! \. p# P9 G
“雷凯和熊焰高可以有抵押物足够清偿所说的债务,对雷凯和熊焰高的处罚违背了最高法有关规定的精神,对民营企业家造成了伤害。”李开发、刘计划、冯军、温毅斌、胡娟等多位法律专家签署的一份《法律专家意见书》最后指出,我们应当保护民营企业负责人的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企业的经营活力,不得擅自扩大失信人条款与打击范围,这是最高法的原意。如果有意扩大老赖和失信人的范围,侵害民营企业的正当权力,让民营企业求生不得,可能涉嫌滥用权力,应当引起上级领导的足够重视。(刘勋)/ E8 Q4 q" @( m) 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