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2点左右,连云港交警海州一大队女子中队在辖区内执勤时,辅警汪艳在郁州路绿园路路口发现一名女子走在非机动车道上,于是立即上前教育并引导该女子到人行道行走,不料,该女子不但不听,反而对汪艳进行辱骂、推搡和殴打,期间,汪艳甚至被对方按倒在路边花坛上进行殴打,该女子的一系列暴力行为导致汪艳受伤。△女子对辅警进行推搡
现场引了起群众围观,造成不良影响,直到附近增援民警赶到,女子的违法行为才被制止。随后,该女子被扭送至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理。△女子将辅警按在花坛上经调查取证,目前,该女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面对交警检查或劝导时请积极配合,切勿采取极端、暴力的抗法行为,不要一错再错酿成大祸。作为一名成年人,犯错后,要勇于担当和承认自己的错误,虚心接受批评处罚并加以改正,切勿采取逃避、反抗的方式,否则自酿恶果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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