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曝出的常州一女子遭当地海事局工作人员性侵的情况,可谓是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网友们也是纷纷对此事表达了各种看法。
这其中,有支持被害者凌女士积极维权的,也有认为凌女士是故意诬告男子胡某,二人是自愿发生关系,事后凌女士反咬一口的,总之是众说纷纭。而位于漩涡中心凌女士,则觉得日日都活在痛苦当中——在她鼓起勇气曝光被性侵的全过程之后,却遭到了外界的强烈质疑,甚至警方都是"不予立案处理",因为她并不能提供被性侵时所穿的衣物,证据严重不足。
凌女士本人因为维权受到外界质疑后的近一个月时间,因为将事件曝光到网络上。真可谓是彻底火了一把,在质疑声中她没有放弃,而是紧接着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截至目前,涉事男子胡某已经被做了降级处理,并且已被停职。这样一个"停职"、"降级处罚",似乎对于一个涉嫌强奸的人来说,实在是有些不痛不痒。但是对于公职人员来说,这已经是受到了"最重的处罚",胡某本人在受处分期间,是要被降低工资待遇,并且一段时间内不被允许升职和晋升的。
说到底还是卡在了胡某涉嫌强奸事件之后,当事人凌女士没有完整地保留证据的问题上,也许是为了家庭和孩子的考虑,也许是被玷污过后的羞耻和屈辱,一开始没有坚定信念一定要告倒胡某的凌女士,现在正可谓是尝尽苦楚和白眼,反被质疑"为什么不强烈反抗",不过相信就算当时凌女士有强烈反抗并且伤到了胡某,案件就会变成另一副模样了——防卫过度,要负刑事责任。据凌女士描述,二人是在今年4月份认识的,本来就是普通网友关系,凌女士的儿子面临中考但成绩一般,凌女士在与胡某交谈时无意间提起过此事,正愁约不出凌女士见面的胡某,见状就开始了大包大揽,自称认识当地某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书记,可以帮她把孩子送入学,凌女士因此才同意了见面的要求,因为毕竟诸多材料和情况需要面谈。但是就是那次,在凌女士家小区楼下,胡某在车中与凌女士交谈一阵后,锁住车门与凌女士发生了关系。
看来,"见面默认可以发生关系"这样的潜规则,可能真是现在许多人都觉得很顺理成章的事情。而网友们的评价则更加犀利"这是看事情没办成,所以开始着手告他了",尽管受害者有罪论是一个错误的思想,但是凌女士这样的"马后炮"也不得不让人心生疑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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