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公司的上班时间比较长,每天都要上到晚上八九点钟,有些员工的身体就吃不消,不想下班再过去跳舞,在这样的情况下,部门主任可能认为不给面子,进而和员工产生冲突,甚至会直接让员工辞职。
在杭州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女子主动提出辞职走人了,公司却发了张辞退公告,她提出3万元赔偿,我们一起来看看合理吗?
当时人事是给了她三个选择,1是继续留在门店上班,2是给她更换间门店,3是主动辞职走人,前面两个选择都要遵从主任的意思,什么时候安排她去跳舞,她什么时候就得去,王女士就选择了主动辞职了,1月19号递交了辞职申请书。
1是对顾客不负责任,在接待顾客的同时,到下班时间就不管回家了。
2是年会排练跳舞,不服从公司规定,在群内顶撞领导。
3是平时工作态度就不符合公司行为规范。
对此记者也找了门店主任了解情况,对方是这么做解释的,不管我说得对还是不对,员工都应该先听从,而不是直接就下班回家了,这样很影响公司的内部团结,所以她就把情况反映给上级,后面的情况就不是很清楚了。
另外人事还咬定签订的就是辞退书,上面都写得一清二楚,不过提到能否提供时,人事就支支吾吾起来了,表示自己人在外地,辞退书被他放在车上,所以不能提供给记者,等他有时间再拍一张发过来,等到采访结束,人事还是没有发。
目前王女士还在就赔偿一事和公司协商着。
到底是辞退还是辞职?从人事的态度就能看出来,如果真有签订辞退书的话,早就已经拿出来打脸王女士了,而不是假借在外地忙不给发,大概率就是没有的,更何况以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来说,她只是没有去跳舞,在群里让领导安排时间合理点。
如果公司要辞退王女士的话,按照劳动法来说,肯定要给王女士补偿的,只有主动辞职才不用给,就问问除了结算工资外,还有没有多给钱也很清楚了,而该公司此举的意思,应该也是要杀鸡儆猴,让其余的员工能听主任安排,不管合理还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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