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和他们说被强奸了,想找出来是谁,但没人相信我。我离开酒吧就报警了”,被害人马女士在陈述中这样说道。
这是一桩看似疑点重重的强奸案。事发于2020年1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某酒吧,醉酒的马女士在酒吧闹了起来,称自己被强奸。
但是酒吧里的人都以为她喝多了,没有人相信她。
女子酒吧被强奸,被人当作喝多了
当天值班的店员表示:“长岛冰茶在鸡尾酒中算是比较烈的,属于容易上头的酒。”
而根据店员和在店的店长的证言,马女士喝了五杯左右的长岛冰茶,在次日(2020年10月27日)的凌晨开始喝多了,在店内还砸了一个杯子、脱鞋。
店长看到马女士已经有喝醉的迹象,便嘱咐店员多注意马女士。店员表示,马女士第一次去厕所就晃晃悠悠,第二次去厕所时就吐了,“我把她扶到洗手台边上,然后拿水给她。我自己照顾不动她,就把薛某叫过来帮忙。”
薛某是这家酒吧的另一个服务员,事发时32岁。在警方调查过程中,薛某在第一次供述中称,自己并没有和马女士发生性关系,只是去厕所里收拾了马女士呕吐的残留物。
马女士的证言显示,在她的印象中,我在酒吧的女厕被一个男子按在墙上强奸。上完厕所,她在酒吧闹,说被强奸了,想找出来是谁,但没人相信她。
酒吧的店长的证言称,他陪着马女士问情况,想帮她查录像,马女士什么记不起来。后来,是薛某帮她打车让她走了。
马女士称,她离开酒吧就报警了。
酒吧服务员实施强奸,辩称被挑逗
而根据警方的取证调查,在马某的身体拭子中检出混合基因型,包含薛某的DNA分型。强奸马女士的嫌疑人,就是一直称在“照顾”马女士的薛某。
在法庭上,薛某最终供述称,当天自己进入洗手间照顾马女士时,马女士抚摸了自己,于是自己有了生理反应,便在洗手间内的洗手池边发生了性关系。
薛某的辩护人则表示,案发时被害人有意识,不排除被害人讹人的可能性。
对此,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关于被害人意识清楚的辩护意见,在案监控录像、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等证据足以证明被害人的醉酒状态。关于被害人讹人的辩护意见,缺乏事实依据,且与被害人第一时间报警等证据相矛盾,法院亦不予采纳。一审判决薛某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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