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时发现,郭女士的亲妹妹和妹夫在2006年同样办理了结婚证。那么妹夫为何和姐妹二人均领证?在2001年,妹妹可能用姐姐的身份与妹夫进行婚姻登记,但是在2006年,妹妹和妹夫又办理了结婚证,这次妹妹使用了自己的信息。
博爱县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二十年前民政系统不健全,没有联网办公,婚姻登记材料都是由村里提供的证明为依据,很有可能村里提供的材料造假。郭女士称,在2001年前后,妹妹的公公当时在博爱县孝敬镇西王贺村村委会工作,很有可能公公给他们提供了假的未婚证明材料。
为了弄清问题,记者找到妹妹了解清楚。
提起这件事,两姐妹情绪都很激动,推搡在一起,妹妹说:“你们有本事就去起诉啊。”随后转身离开,拒不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联系到妹妹的公公,询问二十年前在村里任职时,是不是给儿子开具过未婚证明?
对方态度蛮横地说:“你自己调查吧,我不配合。”
目前,博爱县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对此事介入调查,孝敬镇西王贺村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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