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z3 p; v. v/ F+ u, o e
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p o$ k# o q2 |, b* m' L
如果房子是两人婚后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周某是否对婚姻不忠,许女士都有分割的权利,如果周某想要房子的所有权,就要给许女士以相应份额的金额补偿。夫妻婚后的存款等,也可以进行相应的分割。 # U2 _! V" B; z% c更何况周某在婚前就背叛家庭,和李某兰恋爱同居,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许女士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按照保护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女士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孩子,两个都已经年满8岁,可以自己选择跟父亲还是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