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李先生分多次在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支行存进243万,也拿到了银行出具的存款凭据,但是等李先生急需用钱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钱被私吞了。 , T3 ^; k' R, U! D f. g I5 z5 O& |
除了第一笔存款信息是真实的外,李先生存折上的其他存款记录都是假的。事后经过调查发现,这些钱,都被邮政南京支行的行长时某宁私吞挪用了。
东窗事发后,这个行长被逮捕了,但是银行却拒绝赔偿李先生这243万。邮政银行给出的回应是:我不背锅,这是储户李先生的问题,是他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才会被支行长骗走存款,所以银行没有责任,李先生应该自行承担损失。 , I0 e9 K z$ X% z+ V A' ?( i为了甩锅,真的是连脸都不要了。要是按照邮政银行给出的逻辑,这储户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难道还得自己带个“放大镜”,要先自行判断银行工作人员是否靠谱,再分辨储蓄流程是否合规,然后再存钱?* D4 ?6 D. K, l( a. M) c+ N
0 e! s q+ i( U) g. y7 r8 V如果不完成这些步骤,那一旦发生存款丢失问题,储户就得自己承担责任?这做事逻辑,简直不要太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