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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癌症病人,我的前夫和现在的丈夫至今都还健在,但李家镇政府将我的社保取消的原因竟然是“丈夫死亡,本人外出多年”。请求恢复我已经领取2年零9个月的社会保险,还给我这个癌症病人一个公道" u3 h3 D( ~$ d9 i; O6 _( U6 L" Q6 R
' w* B: ] E+ U) }7 s 我叫王晓兰,女,居民身份证号512*,家住顺庆区李家镇李家村2组,本人于1998年与该组男青年李建林结婚,生有一女李林霞,现年24岁。2005年2月,本人由蓬安县正源镇深沟村婚迁入户李家镇李家村2组,娘家承包地因户籍迁出,修村道公路占地被集体收回。2009年6月因夫妻感情不和,由顺庆区法院判夫妻离婚,女儿李林霞被判给父亲李建林抚养。2019.8本人做了甲状腺恶性肿瘤截除手术,如今剩下半条命了。2010年3月本人因离婚而不得已从户主李正发这个户口中划出,王晓兰成为了新的户主,同时也要求村委会协调划分集体承包地,以及单独发放粮食直补款,(当时该户仅有3.5个人的集体承包土地,前夫的父母及前夫和本人至少本人可以划0.5人或者0.7人的承包地并享受每年的国家粮食直补政策)后因外出打工,一拖再拖,事情至今未得到解决;- M. Y6 f H8 I! Q6 M5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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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因李家镇城镇建设扩建广场和社区新建办公场地占地,顺庆区自规局根据顺庆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办法给予李家村2组63人社会养老保险名额作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由镇村干部组织李家村三委反反复复多次讨论,镇党委政府审核把关,按照相关规定最终将确定的63人社会养老保险名单报顺庆区自规局,再由顺庆区自规划局报顺庆区社保局,其中王晓兰也在该批名单中,并由顺庆区社保局在2018年1月9日,为我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趸缴180个月118404元,2020年6月因到了退休年龄办理正常退休开始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可是今年4月已经领老保险2年零9个月的退休金突然停发。顺庆区社保局既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手机短信通知,就突然不发退休金了。( L4 n5 V+ d, }0 c8 e) m0 F)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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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5顺庆区社保局突然接到顺庆区自规局的函件,内容是2023年6月9日接到李家镇政府来函,李家村2组原上报的社保名单中有55人不合格,不符合参保条件,在王晓兰的名字后面取消的原因是“丈夫死亡,本人外出多年”。* \: E- a, _) x& b y7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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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晓兰1998年结婚,在李家村2组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历时25年,2005年户籍迁入也有18年了。" i9 L7 R5 F& B2 }; t
2、2010年3月就因离婚而不得已户口划开,其他家庭分家不把承包地划开是因为他们延续这种父子关系,粮食直补款谁领都无所谓,我王晓兰离婚后,与李正发这个家庭没有任何关系了,怎么能不把承包地和粮食直补款划开,还是发给李正发?) ~2 j2 Q* a4 r# ?( d! z m;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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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国家对集体土地的政策规定:(1)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所有权,农民个人不享有所有权;(2)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组织全体成员的共有权,是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对集体财产直接享有的所有权,即或是承包经营了土地,也只能证明取得了承包经营权,这与土地所有权是两码事,土地所有权始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我依法成为李家村2组这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受此次因本合作经济组织因征地补偿所换来的社会保险名额是理所应当的,不容置疑的。2023年6月9日李家镇政府【2023】47号文件回复顺庆区自规局虚构事实说王晓兰“丈夫死亡”,对群众举报的李家村2组违规参保事件,不深入村组走访群众,搞一刀切,全盘否定,本应是谁不符合清除谁,结果把条件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的王晓兰硬生生清理掉,找不出原因虚构一个“丈夫死亡,本人外出多年”。! q6 m' G/ T; M' ?% B.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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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3个问题不太明白: - u" n5 u' v8 o9 E% G/ G5 ]2 w!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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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领导既明确表示如果把我推荐出来,就是合法有效的,怎么又说群众不推所以就没有你的名字,不让我的名字出现谁能够推荐我?谁先判断我不能够推荐出来将我的名字从这个名单中剃出的? . g) z, }" K; @/ Y0 _* 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