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郭某某用灯检查厕所 视频截图4 e' T' _) L# K1 k
当事人小陈在视频中称,自己因为小孩读书在玉山县城东小学附近租房。退租时,房东竟然拿着灯一点一点检查墙壁、床、橱柜、门框、板凳等,并逐一贴上黄色标记。之后,房东列出一张清单(清单显示月租金为1200元),详细列出了油漆、床、实木门、窗帘、蹲坑、厨房门、外墙砖、地砖等需要支付的损伤补偿以及由此产生的工资,最后还有一笔2000元的"其他损伤补偿费",合计10884.95元。小陈认为,"房东就是想讹钱。"
3 @. q9 y* @' q( W* A李泽瑞律师表示,“简而言之,出租屋墙体时间久了会变色,是正常损耗。如果承租人正常使用租凭物,租凭物出现正常损坏,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比如,屋内的灯泡坏了,花洒老化不能使用等等。”所以,租房时只要不是人为造成的损坏,租客并非一定要承担责任。 * S) b l2 c9 u& f8 z q . {. e" K% Y; m, Y而有网友认为的“房东构成敲诈勒索”则并不涉及。李泽瑞律师介绍,构成敲诈勒索最重要的两个构成要件,分别是行为人取得他人财物是无法律依据的,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另一个就是,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恐吓或者要挟等手段。 ' Y) I8 Z9 s* ]" g9 X5 a+ _4 I) o% a7 v$ Y F
“具体到本事件中,房东与租客有租赁合同关系在先,如果租客确有使用不当的行为,那房东可以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要求租客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如果租客确有违约行为,而房东只是漫天要价,那么就不构成敲诈勒索,毕竟房东有权因租客的违约行为,提出索要赔偿的主张。”李泽瑞律师说,“如果房东要价太高,租户可以拒绝支付。双方协商解决不了,那就只能告上法庭解决。”9 L1 M( r! O1 Q9 b/ }7 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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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能否要回四千元钱?李泽瑞律师则表示,那就要看双方有没有违约行为以及当时给钱是否自愿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k) ~& \) p% g/ f4 g& U) ^" M1 }; C; d1 N
“只要租客当时不是自愿给的,或者有违反上述情形之一的,那么就是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租客有权主张返还。但民法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因此,租客想要拿回这些钱,不仅要证明自己没有违约行为,同时还要证明自己当时不是自愿的,否则很难获得支持。”李泽瑞律师说。 & I7 X: ~/ R: U4 j, j , G J# m& r7 s5 K, L ^本事件的第二部分则是,租户认为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发布视频只希望保障自己与家人的人身安全。对此,该律师认为,应当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者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3 F# v# `4 S, z& a8 q; d+ Q: Z, @
合理解决才能维护城市形象& m9 ]" B B7 s. [) p.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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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事,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国振律师表示也在关注,他认为,虽然房东有权在租客退租时检查房间,但这种“奇葩并严苛”的方式确实让人难以接受,而当时地方人员的调解方式,给人的感觉就是“和稀泥”,甚至“护短”,才导致了网友们的不满。& b* [8 O" n5 x9 H' f&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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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张国振律师表示,目前来看,这起事件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起普通租房纠纷的范畴,它不仅仅触及到了租房市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问题,更是考验着地方治理能力和公信力。“如果处理不当,确实有可能影响到整个地区乃至更广范围的声誉和形象。”4 i" w6 ~, B. k6 n+ v# H: |* u
' W2 ^1 E9 F _他希望这件事的处理结果会给所有关注此事的网民们一个交代,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会成为衡量当地治理水平和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标尺。希望能有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既能公正解决问题,又能为今后相似问题的处理提供借鉴,避免“一颗老鼠屎毁了一锅粥”的局面发生。7 E4 z E6 Z, d: B; G2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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