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4 d! Y Y. @/ p. U从“治罪”到“治理” 6 e2 a! B9 p0 \! y5 }! z6 s0 l5 E# T2 m a
不难发现,对于轻罪的治理,已经出现了从“治罪”到“治理”的变化。朱光星解释说,“治罪”强调的是事后惩罚,而“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事后惩治,还要重视事前预防,“我们常说刑法是最后的手段,也是代价最高的手段,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国家都是如此”。 7 _" D0 u, B4 o % V$ R; w u$ G I- Y! w1 X目前,包括江苏、四川、湖北在内,多地的基层检察机关在探索“社会公益服务+不起诉”模式。在多位受访专家看来,将社会公益服务纳入轻罪治理体系,能够教育和改造轻罪人员,促使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 ]8 k4 c5 A' n' C5 t9 [, G# R4 c+ q T: G; Z
从“治罪”到“治理”的变化,也意味着在办理轻罪案件中促进诉源治理。对于“超市盗”的治理是其中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近几年,多地频发“超市盗”问题,即行为人在自助结账的超市里不扫码、漏扫码盗窃超市商品的现象。以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为例,2022年至今,该院共办理13件某高端超市盗窃案,其中10起案件的行为人基本都是临时起意,没有前科劣迹,因此以相对不起诉处理。另外1起案件的行为人正在进行社会公益服务。还有2起案件的行为人有前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 T5 f* U/ D- V6 r l1 e
7 a- V7 W" j7 Q0 R' T5 u最近,玄武区检察院对此初步撰写了一份检察建议。建议指出,该超市设置了人脸识别系统,发现犯罪嫌疑人首次盗窃行为后,本可以当天锁定嫌疑人,但是该超市未及时报警处理,而是将该人在系统上标记,等其再次进入超市时实时跟踪,等到盗窃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再进行报警。检察院建议该超市完善防盗管理,尽早对嫌疑人进行提醒和追责。 + c8 a h5 H2 @( S. S7 Q0 b% Z + k) z' `! ^( U5 C+ Z; `3 R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哲在2023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轻罪案件既有个体化的原因,也有社会化的原因,发现并治理好社会化的原因,就相当于实现了诉源治理,“治理‘超市盗’不仅要治理犯罪,还要治理背后的道德风险,需要通过科技、市场机制的完善来实现‘不能偷’的效果,最终实现‘不想偷’的道德自律,让‘超市盗’消失于无形”。, q& {6 S. N) l&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