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报道称,王师傅“当初买的东西都是自己凭面子去拿的,现在供货商们全都来上门要钱”“自己猪肉钱还贴进去十多万”。因跟菜场的老板们都很熟悉,王师傅可能是刷脸先拿货,但现在东家不认账,导致债落到自己身上。钱老板因采购食材花费价格高为由拒付款,那么,“252桌花费52万元”是否合理?
回答这个问题,要先回到当初双方之间是否有一个完备的委托采购合同,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君子协定。比如采购预算总价是多少,要求食材标准是怎样的,王师傅的实际采购是否超出了钱老板的委托?
王师傅称,“总价没有说,当时跟我说,质量一定要弄好”“东西都是往好的买,澳洲龙虾、东星斑、帝王蟹……”单照这样的标准,别说52万,再高的价也能花出来。再如王师傅女儿回复称,“之前办酒席钱总说海鲜用好的,东星斑用的是野生的,进价360多”,此类市场行情价,双方又是否沟通过?王师傅说自己只从中赚7000多的辛苦费,52万中,海鲜是大头。那么,双方对于王师傅作为联络两头的中间采购商的合理报酬,是否提前有所约定?
凡此种种,琐碎又细节,但恰恰是涉及财务问题时,应掰开了揉碎了进行清楚约定的内容。如今,酒席摆完了,海鲜也吃进肚子里,再来争论东西好不好、份量够不够,又如何能争出个高低来。
法治社会,讲求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有理有据,就有法可依。若双方各执一词,不妨拿出各自的证据,谁占理谁理亏,都可以主张自己的法律诉求。据了解,目前王师傅已经请好了律师,准备打官司讨钱。这是解决问题的正确路径,让法律来断是非。
熟人社会里的“人情”“面子”,有时会剪不断理还乱。此事中,无论是怀疑采购价虚高的钱老板,还是委屈帮忙的王师傅,或都有各自的理由,但如果当初不迷信人情,将婚宴所涉食材、价格、酬劳等项目一一明确协商,明明白白地写进协议里,又怎会生出这么多枝节来?这当是此事留给当事人以及围观者的深刻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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