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报道,内蒙一男子被妻子告强奸上了热搜。起因是他发现妻子出轨了,并且录下来了妻子出轨的证据。
被妻子背叛,让男子特别伤心。
在无比气愤的情况下,男子殴打了妻子,事后感觉后悔了,想和妻子道歉,获得妻子的谅解。与妻子发生关系后,妻子第二天告他强奸。
说自己是被强迫的,没有同意......
不应该是告第三者吗?
根据刘女士的讲述,她说弟弟刘军40岁,是个老实人,在距离家不远处的一个农场上班,这个农场的工作比较多,大部分时间,弟弟都是住在农场,吃住都在农场。
要说休息日也有,就是每年冬季到开春这段时间。
因为天气的原因,农场没有活,弟弟就回家和弟媳团聚,也就是说他们一直过的是聚少离多的生活。不过,根据他们了解到的,弟弟和弟媳的感情还是很不错的。
大概是一年前,弟弟发现家里有别的男子的生活痕迹,他对妻子产生了怀疑。认为妻子做了对不起他的事情,有了这个怀疑后,他就购买了一只录音笔。
将录音笔偷偷放在卧室里。
这个录音笔完整的录制了妻子出轨的整个过程,让弟弟不能释怀的是,弟媳竟然和情夫说了很多诋毁弟弟的话,把弟弟说的是一事无成。
弟弟听了弟媳说的话,怒火中烧,就直接打了弟媳。
不过,殴打弟媳后,弟弟后悔了。他是很爱这个妻子的,认为因为这件事,导致夫妻两人感情破裂,甚至是离婚,都是不值得的。
说自己没有同意他,要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是弟弟说弟媳没有反抗,而且录音笔也都录制了整个事发经过。他们不认为这构成强奸罪了,妻子和丈夫,怎么能是强奸呢?
现在作为姐姐的,只能四处奔波,还要找律师为弟弟打官司。他们认为这都被认为是强奸,是不是对他们有点不公呢?本来记者想要向刘女士的弟媳了解情况的,不过,刘女士的弟媳,一直都没有接电话。
也可能是没脸接受采访。
很残忍的一件事就是,界定一个人,是不是构成为了强奸罪,要看有没有违背妇女的意志。婚姻关系并非免责金牌。
虽然他们不是夫妻关系。
但是丈夫不一样,她是不同意丈夫的,因此将丈夫给告了,这也是很多网友愤愤不平的原因。认为女人太过分了,不守妇道不说,竟然还把自己的丈夫给告了。要不要脸?怎么好意思告的呢?婚姻又是保证了这对夫妻的什么东西?
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希望刘女士能够找到律师,代替弟弟打赢这场官司吧。这是一个绝对能够毁人三观的事件,也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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