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8月25日15时许,惠阳区淡水街道某公司职员张某(男,38岁)因工作问题与同事陈某(女,32岁)发生纠纷。其间,张某将水杯砸向陈某,致其头部受伤。
接报后,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当场控制嫌疑人张某并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目前未婚的她,既担心面部留疤影响婚恋,也忧虑后续恢复需承担高额费用。
陈女士强调,此前与该男同事无任何交集,甚至不知对方姓名。事发后,同事将陈女士送医,并报了警。陈女士表示,警方已将男同事带走调查。
即便双方争执因工作原因、为公司利益引发,进而造成一方受伤被认定为工伤,若受伤程度较轻,未达到工伤评残标准,也无法获得就业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赔付,医疗费与误工费仍由加害方承担。
9 H( Y: Y3 a* U, g欢迎光临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http://www.chuanbowang.net/)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