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乐妍在MV中穿军服做出许多大尺度性感动作,影片在网路上疯传,她当时表示服装是在西门町购买,徽章是在军用品店选购,穿著军服的灵感是来自其他女艺人,以为如此扮演女教官没有问题,剧情则是应导演的要求,强调自己已经知道错误。
台北地检署认为刘乐妍在MV里的造型不会让观众误认她是军官或是公务员,而且在40秒的前导预告中只有出现10几秒穿军服的画面,与冒用公务员服章官衔罪构成要件不符合,因此最后选择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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