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在深圳罗湖区某俱乐部做“公主”(即在夜总会包间帮客人点歌服务)的小玲,在包间洗手间被一名男子强奸。事后,她收受嫌疑人家属给予的20万元“封口费”,向公安机关反口否认遭到强奸,但被公安机关识破。此后,她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包庇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1月,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包庇罪的90后女孩小玲(化名)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据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介绍,检察官考虑到小玲本身是性侵案的受害者,又知错悔罪,可以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因此,建议对阿玲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而因小玲的包庇行为被及时发现,涉案男子仍被依法提起公诉。案发后,小玲亲属将她寄回家盖房子的13万元赃款及时退还了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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