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冯凤琼 记者 付江)男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自称系民警,并同时假扮三个不同的角色,配合假民警身份,引诱白女士陷入网恋。随后,恋爱期间,白女士在一年时间内34次向男子转款,共计金额40万余元。近日,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 男子冒充警方与女子网恋 用连篇谎话获得信任1 }' w4 K1 x! L, h5 L1 D 7 V8 l: f/ W0 I/ v& f " n3 N: u+ E7 E+ J( c 1979年出生的郭某,文化程度低,又不好学,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工作,长期处于失业状态。 + J7 W9 V& m( H2 r; D7 g/ m. z 2012年4月,郭某使用虚假名字“邓飞”,通过QQ交友的方式与绵阳的白女士结识。郭某告诉白女士,他是新疆哈密市丽园派出所民警。郭某民警身份让白女士慢慢放松了警惕。在随后的交流中,郭某编造了一连串慌话,取得了白女士的信任。7 v8 _6 k1 M) ], p 2015年开始,二人发展为网恋关系。确认关系后,白女士原以为会是一段美好爱情的开始,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各种麻烦接踵而至。/ I! ?9 d0 k) S6 M; f# |* {' } 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郭某编造其母亲、朋友生病、还债、调动工作等谎言,通过网络和电话的方式向白女士提出借钱。期间,为了取得白女士的信任,郭某一人在网络和电话中同时扮演“邓飞”、“邓飞”的朋友“郭某”、“邓飞”的债主“陈刚”三个身份与其联系。白女士逐渐听信了郭某扮演的三个角色的谎言后,先后向郭某的银行卡内转账34次。 为了取得信任,郭某还以“陈刚”的名义与白女士见面三次,在其中一次见面过程中,白女士向其支付现金人民币20000元。 / F0 b$ \# [2 C" S& y5 J# M6 V 在此期间,白女士以转账方式、现金支付方式向被告人郭某共计给付人民币400300元。而郭某将钱用于日常生活、请朋友吃饭等挥霍一空。 骗子现原形 诈骗惯犯遭从重处罚 2015年5月,白女士越来越觉得这段感情很蹊跷,自己很有可能受骗了,于是向绵阳高新区警方报案。 经警方核实,“邓飞”的身份系伪造。所谓的“邓飞”就是宜宾人郭某,而且该人在2008年因盗窃罪被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2013年因犯诈骗罪被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4年2月28日刑满释放。 $ i6 e' n& k8 e' } 为了引蛇出洞,民警建议白女士继续与郭某保持正常联系。5月25日,民警在宜宾南溪区将郭某抓获归案。 5 }* Z: ?0 g- } N2 x" D$ ^ 2017年1月22日,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郭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的事实不持异议,认罪悔罪。 - o. n. I, F4 B: x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郭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一审判处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0万元;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已收缴在案的现金1226.5元发还给白女士;责令郭某郭某继续进行退赔白女士余款39907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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