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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四川省剑阁县高观乡村民举报干部违法贪污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雨荷    时间: 2017-11-5 11:27
标题: 四川省剑阁县高观乡村民举报干部违法贪污行为!
四川省剑阁县高观乡村民举报干部违法贪污行为!
(原标题)污猖狂害百姓 滥用特权压民愤
  数次申诉求青天 一纸回复无人问
  
    四川省剑阁县以剑阁峥嵘而崔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赞誉让其名杨海内,集三国文化,蜀道文化,关益文化,红色文化为一体,融雄,险,奇,幽于一身,而在这美丽的山河的剑门山下却被腐败乌云笼罩,老百姓还遭受着腐败势力的残酷迫害,党纪国法正遭到践踏和破坏,从县到乡到基层群众性组织各路官员,相互勾结,巧立名目,打着惠民政策的晃子,侵吞国家财物,以损害老百姓和国家利益为代价,猖狂实施贪污行为,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凡向上级组织及政府反映合理诉求的均遭到特权势力调动公安警察以无虚有的罪名进行传唤,拘留,非法进行人身和精神上的摧残,现仅以剑阁县高观乡例举剑阁县以县主要领导为首的贪污行为如实举报,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希各级领导认真调查和处理:
  其一,在县,高观乡主要领导的授意下乡镇林业站负责人,采取虚报退耕还林面积等欺骗手段,骗取数千万元国家退耕还林补偿款,将其中的大部门截留私分。
  其二,国家每年下拨给群众的粮食直补款,剑阁县政府主要领导串通镇村干部,大肆侵吞国家下拨的粮补款,仅在我们高观乡就虚报2000亩土地面积,骗取国家下拨粮补款,整个剑阁县57个乡镇虚报土地面积高达几万亩,其中大部分粮补款被县,乡,村三级官员侵吞;
  其三,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国家和个人倾力帮扶四川灾后重建,支援的钱物不计其数!派发到我们剑阁县的上亿元的救灾资金,在剑阁县政府领导授意下虚构户名,上亿元据为己有。
  其四,国家下拨的资金修建乡村公路,仅我高观乡修建5.8公里的路程,剑阁县分管的副县长刘忠银,副乡长杨正勇及村干部做假账支出,骗取国家下拨的基础路面奖补的资金35万元,还有老百姓集资的502000元,支出只有32.2万元剩余的资金全部被他们据为己有。全县几千公里的道路,被他们贪污的资金简直是天文数字!
  以上情况近几年来,无数老百姓一直不断的向四川省有关部门举报,但相关职能部门却是敷衍,推诿,压案不查,仅以在领导的授意下一纸回复而无人问津,促长了腐败行为的威风,对相关举报人采用各种手段进行打击报复。
  2015年5月7日,四川省委巡视组到剑阁县巡视,以乡党委书记何兆强为首的8名官员,受县委书记向永东指派,强行拦截举报人进行合理诉求,为了正义逼迫我们在2016年12月上旬到北京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被剑阁县主要领导发现,利用特权,派相关人员强行抓回,产授意剑阁县剑门派出所强行搜身,并把寻访人手中的资料及手机(反映的违法犯罪事实材料)没收,还恐吓和威胁把上访人限制人身自由长达9小时,并给上访人一个警告处分。
  更令人发指的是,为了打击报复举报人,以国家精准扶贫的为名,肆意剥夺举报人所在地村贫困户享受国家的低保待遇,惠民政策待遇,却随意给其他村扶贫立项,滥用国家扶贫资金。在上级组织检查精准扶贫脱贫情况,全县组织干部开会,要求对抽查的户数进行培训,教他们如何应对上级组织的问题进行回答,并给抽查的户数由干部进行言教和监督。
  2016年1月24日,四川省委巡视组回访时,剑阁县政府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剑阁县公安局局长,副县长带队拦截,要求举报人给剑阁县政府一个面子,不要找巡视组。最后竟然采取强行捂嘴等手段,把举报人拉离省巡视组办公地点。以上反映的情况都是县委书记向永东一手安排和授意的。
  2017年3月2日,举报人在北京打工期间,准备到北京中纪委举报腐败行为,却被剑阁县政府,高观乡政府,派出所的人强行押回,没收了我的举报材料,回到剑阁县后,哄骗我出去旅游,3月4日,竟然以“扰乱秩序为由”将我进行拘留10天。
  剑阁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和乡人民政府,为了怕上诉人上诉就与上诉人同吃同住,甚至晚上在门外守候,造成上诉人无人身和行动自由,只要上面领导到广元或剑阁县上诉人就是被视的对象,特别是2017年9月15日晚全国扶贫工作在广元,剑阁召开,听说汪洋副总.理到剑阁,乡党委书记何兆强带领十多人的乡干部到我所住的地方,与我同睡同床,监视我们的行动自由,门上安排两辆小车,堵住不让我外出,
  此后,县委书记向永东慌称:“你们反映的问题已经查处!”但从不公开查处结果,实际是从未查处过,上瞒各级组织下欺老百姓而已。
  反映公路问题
  (1),对老百姓相关材料与骗取国家专项资金;(2),对老百姓要求公开修路资金,但都没有什么结果,乡政府公开修路的账务,没有任何一个老百姓签字,从县政府公开的图片中承启出是伪造的修路与每人筹资200元,亩平土地170元,县上向上反映此款退还我们,但如今退到哪里了?完全是县,乡干部对上是骗局,对下是蒙骗。
  上诉人在信访中多次向相关部门和国家省,市,县反映我县,乡干部违法犯罪问题,甚至向党中央信件反映,也得到答复,上面领导告诉我们,向你们反映的事是真实的,但有些我们无法查处,在我们长达四年的上诉中,关于退耕还林,扶贫问题年年都在骗取,他们一直都未改正,这种继续作案行为,难道不应该查处吗?
  特别是村道路问题,如果查处,由七,八个干部要掉饭碗,他们只好拿钱来收买,如果不同意,他们扬言要黑办,我们为了百姓疾苦,公开社会黑暗面,我们不怕生命危险。
  在当今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和中纪委“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贪风暴中,剑阁县政府官员无视法律,滥用职权,大肆骗取国家下拨的数千万元各项扶助资金的恶劣行径,已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特请求各级领导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27条,第85条之规定,《国家公务员法》第53条第6,9项之规定,履行法定职责,认真依法依纪对上述腐败行立案调查,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代表:及全体老百姓签名:
                                 
                                         
                                      
  李国枝 魏林枝 李映田 李洪连
  电 话:13981281538
     来源:http://www.hysscn.cn/guonei/2017/0921/6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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