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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w8 z. b( ^ n+ c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7 r8 p7 a5 O# [1 f6 c5 s. h
双流区交通局:
4 ]: e2 D% u3 ]8 Z6 l5 @2 z4 k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o- l3 X! d# j9 I1 K N. K- u 武侯区交通局:
3 k, \5 P! G& J. V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 `! T5 l' o) c8 P: S) P# Y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7 A3 p3 l: S6 R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t3 s% Y: B' z0 T* D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i: X* L: @) H' s# z9 h
被坑了
3 E; r+ G; n$ g* p 遇坑刹车不及
, o; q* K3 D- B) _% U) O! g# a 宝马伤得不轻 % ~+ p& F: T6 m, `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a* W: j. J. g" \3 P9 n5 x: s$ _7 b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f/ x# A6 s( C P+ x8 ?: S8 u2 I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0 N, }1 A" Y0 y$ b# _# Q- i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k6 w6 v4 J1 A" c) G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E& d v8 V$ @9 m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N$ Q6 @; d4 j7 T. W1 c 维修要花7000 8 R' l9 j4 L" r1 u
都说自己无责
# P9 g/ z1 _% g0 t0 i& Z2 X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k- ~/ |$ f e' I2 }+ j" I. C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m- S8 X% i+ I, K* E! [1 R9 Z" `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S- D- D+ g! G( O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9 S. c, X& m9 S. W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 P5 O' |4 c5 w3 t* P6 `
碰巧了
* _8 \+ m+ I0 @! m4 @ 事故发生地点 " Z; {; ] ] D* R
位于两区交界
" y$ I' p) V# S6 v' m- e. P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 i% }# o' }& _; O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b- z- z) q6 m& q8 h) |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C/ M' g1 t5 F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1 V* H! i, N- h+ X+ W% s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1 V- P( h7 |' ~9 \7 [+ ]- G 该谁管 - o2 a6 U6 T' z6 J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4 C! n" O5 N( t. o' k+ x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w9 l4 K( }6 y; P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3 E- n3 \; C5 N7 T1 m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l) N: b( g3 Y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q" k N7 H- v7 O( H8 x( R4 z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5 P" ^5 W! `! R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b3 Z" K Z: g% s, \+ l; W' I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1 z8 J4 b% }; p& B3 v9 J) N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n6 S& m/ | J+ O8 R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0 \; G' W; u! O s9 j. v
律师说法
+ r& P: P5 c1 A& ?1 e1 W' Q1 A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 L# @3 J1 |1 ^4 y3 `& X) L [3 c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7 M: }% w) Z" _: W0 w/ p2 Z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v6 k3 F. e, V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2 Y7 `, o' p' |; G' r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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