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父母的恩情如山,可是有些禽兽不但不配当父母,甚至不配当人。江苏的陈强最近以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他背后犯下的罪行,说出来简直令人咋舌,不禁让人质疑:这真的是一个父亲能做出来的事情吗? 据了解,陈强因家庭条件不好,直到三十岁也没有成家,直到认识了精神二级残疾人金女士,并于2006年5月登记结婚。离家后的陈强一直与张翠生活,二人虽没有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租房生活。 但实际上张翠也是结过婚的,因为婚后感情不好,张翠一直边打工边流浪,直到遇到陈强时,她的肚子里还怀着孕,自己也不知道是谁的。 孩子生下来之后,陈强怂恿张翠把孩子卖了,所得2.5万元被二人用于吃喝玩乐。 也许是尝到了"甜头",后来张翠生下与陈强的女儿同样被1.4万元的价格卖出,钱也一样是被二人吃喝用掉了。 一年后,二人的儿子小陈出生了,不幸的是,小陈是多重残疾,残疾等级是四级。一直由陈强的岳母抚养。 不久之后,陈强在某船厂做水电工时,认识了外地女子张翠,并把她带回自己家,与妻子同住。 陈强的岳母得知后非常生气,上门赶走了张翠,但谁知陈强也跟着张翠走了,一走就是3年多。 无力负担女儿和外孙的岳母只好起诉陈强,法院先后前往市残联、民政、村委会和小区调取相关材料30余份,询问相关证人10余次,发现陈强还涉嫌重婚、拐卖儿童的犯罪线索。所幸被抓捕归案后,陈强和张翠都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而考虑到岳母和小陈的窘迫,法院帮助这一家人申请了3万元的补助金。同时建议民政部门进一步解决小陈以及两名被拐卖儿童问题。 只能说,希望所有人都能负担起父母的责任,如果没有玩够,就不要生孩子来祸害他们。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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