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609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子多次邀约多人与妻子、前妻集体运动,应如何定性?

[复制链接]

7万

主题

7万

稿子

22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2598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8-28 12:06:3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2011年至2019年3月,胡某多次邀请张某、王某及沈某等人多次分别在胡某家中、网吧、宾馆等地,与其妻子陈某、前妻张某某进行淫乱活动。具体事实如下:
( m& Q4 A/ R  h3 F( j4 X, J% @/ `! j, g" l4 k; f! r3 E
2011年至2019年3月,胡某邀约张某在竹山县宝丰卫生院原家属院(胡某家)、宝丰镇某公租房内与其妻陈某共同进行淫乱活动十余次。 2012年底至2018年底,胡某邀约王某先后在武汉市汉口区某工地、宾馆、竹山县宝丰卫生院原家属院(胡某家)、宝丰镇某公租房内与其妻陈某共同进行淫乱活动十余次。+ {, W8 D2 B8 M3 S3 b8 G

1 ?% X0 z# `9 K8 O2012年,胡某引诱未成年的沈某在竹山县宝丰镇某网吧与其妻陈某共同进行淫乱活动两次,引诱沈某在竹山县宝丰卫生院原家属院(胡某家)与妻陈某以及其前妻张某某共同进行淫乱活动一次。
& u  B) d2 i- @( {
+ O/ p+ ^" Z( R: r8 s7 X9 A: Q/ @8 l上述事实,被告人胡某、张某、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且有经庭审举证、质证。 【证据】证人陈某等人的证言;被告人胡某、王某手机数据;被告人胡某、张某、王某多次一致的供述;受案登记表、户籍证明、抓获经过等书证。5 T$ k3 ]4 W3 f
% ]' c2 V) |7 e: S- w& R
【法院审理】被告人胡某违反道德规范,寻求精神刺激,分别邀约被告人张某、王某等人与其妻子进行淫乱活动,胡某系首要分子,张某、王某多次参加淫乱活动,三人均已构成聚众淫乱罪。
7 u! X8 B& x& m  M3 ?6 G! o* q% C7 e# N1 `$ J0 R, r
被告人胡某邀约多人多次进行淫乱活动,且邀约未成年人参加淫乱活动,应依法从重处罚。案发后,三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当庭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7 a% |; \7 D6 Z: J1 W" \  [/ {2 N1 w; p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胡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张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王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l% X) A! Y+ |1 l6 I/ @

9 Y$ e( E6 `+ L( P5 C8 o. q" S3 x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5-7-18 11:20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