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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南充上届文化传媒公司工作人员,向您反映“嘉陵区政府及商务局赖账、不诚信”一事:去年9月26日—10月5日,嘉陵区政府主办的“南充首届电商节”,在嘉陵市政广场举行。区委书记尹光明、区长史燚、副区长张晓天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史燚主持,尹光明致辞并拿出手机,线上购物、线下体验,成为“南充首届电商节”的首单体验消费者。然而事过半年,嘉陵区政府及区经信商务和科技局(以下简称区商务局)仍不向我公司支付布展等费用34万元。
/ j4 A; M% E+ ?, m! k6 B 去年9月14日,区商务局干部谢孟江打来电话,说区政府在国庆节前将主办“南充首届电商节”,邀请我公司赶制现场方案,并报价参加比选。区商务局给我提供了由分管商务的副区长张晓天签发的、区商务局起草的《2015年南充首届电商节暨时尚商品购物节活动方案》。此方案载明:主办单位是嘉陵区政府,领导小组组长是史燚、成员有区商务局长徐小康等人。
1 z' m" x' h! f1 Q+ Q3 ]2 y+ r 我们加班加点赶制出方案。我们的报价是37万元,并附上费用明细确认表。区商务局经过比选,选中我们方案,副局长黄春雷在确认表上签字“同意”。4 J. ~/ E, C R# g
9月22日,区委常委、副区长韩行,副区长张晓天主持召开协调会,宣传部、商务局、工商局等单位与会,我公司也应邀参会。协调会上,区领导对我公司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 {/ ]* |; X& Q) M; ^. g$ \5 s1 R" ^! j我公司希望同区商务局签合同后再开展工作。但徐小康说:“这是政府主办的活动,区长还签了字,我们不会赖账……时间紧,快布展,活动结束后来结账。”
1 y) a, S, x- p* ?" G 因此,在区商务局只付1.25万元预付款的情况下,我们紧急搭建舞台、搭建标准展位、聘请专业演出队伍……所有费用,均有我们公司赊账。
$ o" t# _& k3 A* n" k( s2 a 电商节活动胜利落幕后,10月中旬,区商务局又支付了2万元。至此区商务局一共支付了3.25万元,还欠34万元。
2 x3 ~0 N* i( _+ u* U i" J 接着怪事来了:我公司多次找徐小康支付余款,遭到拒绝。徐理由是:“不晓得电商节这个事”、“电商节活动不是嘉陵区政府主办的,也不是区政府牵头”。
: l& B7 ~7 [* S( d2 R+ L 在张晓天签发的《2015年南充首届电商节暨时尚商品购物节活动方案》中,电商节的主办单位是谁写得清清楚楚。协调会也是区政府组织的,1.25万元预付款也是区商务局支付的……活动结束了,就说“电商节活动不是嘉陵区政府主办的,也不是区政府牵头的”,这完全是强词夺理、过河拆桥。
+ h7 ]& u: K2 o/ i* x6 X' l3 X 区政府及区商务局的无理做法,致使我公司拖欠数十民工工资,演员劳务费,给我公司造成巨大困难,也造成不稳定因素。请李书记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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