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的时候妻子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就和其她一些姐妹去大城市东莞打工,留下了李明自己看家。而也就是在这段时间,李明竟然结实了一群有异装癖的“同好”。1 e" T! g( x3 x6 U(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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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他们的带领下,李明对穿女装产生了兴趣,并且因为他身材娇小,穿上女装后竟然比有些女性更加显得妖娆妩媚,我见犹怜。" ^2 j! m N2 \' S' O
" ~: i! d' U+ D/ g0 B' Q' A在种种的夸赞下,一个朋友竟然建议他可以去当地有名的商业街去接客。也许朋友也只是玩笑一语,却万万没想到李明竟然当真,并且还邀约了另一个同样有异装癖的男性朋友一起去商业街酒吧。 O9 e: H: [0 r$ Y: k2 r% b 2 X3 l9 D+ u6 W) T; v- K因为俩人“身材”都非常好,穿着打扮也很清纯,一阵子下来自然吸引到了不少男性,其中对李明最青睐有加的就是韦旭,不但和李明热聊,并且最后还以100元一次的价格决定去宾馆,干什么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