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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究竟是谁给了竑源天燃气公司这样的胆子,让他们敢于如此漠视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呢?是交通局还是住建局?他们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利益输送,从而为竑源天燃气公司提供了庇护?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他们就应该拿出相关的红头文件,向百姓们证明他们的清白和担当。否则,他们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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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在这场“燃气盛宴”中,竑源天燃气公司已经是被处罚过的公司,涉嫌强制搭售燃气灶具。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07月03日,案由是仪陇县竑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仪陇县华益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立山镇油坊街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案,处罚决定书文号南仪综执罚决字〔2024〕第01120002号,违法行为是燃气经营者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违法事实仪陇县竑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仪陇县华益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在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立山镇燃气经营者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该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第六项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仟贰佰柒拾元整(¥5270.00),罚款人民币贰万零捌佰元整(¥20800.00)罚款金额20800.0元(大写:贰万零捌佰元整)没收金额5270.0元(大写:伍仟贰佰柒拾元整)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