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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诉 请 求 书7 _9 t2 v( j5 C, E
泰和物管公司强行进入富林花园小区以来,长期不履行物业服务义务,串通基层腐败黑恶人员编造虚假事实,隐瞒代收代管账目,破坏业主共有设施设备,诈骗业主电费款和专项维修资金共计209961.61元及更多资金。泰和物管公司于2013年6月公告宣布退出富林花园物业服务,至今都不依法办理退场移交手续。为维护富林花园业主的物业权益和物管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就泰和物管公司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拒绝办理移交手续擅自退出物管区域停止服务的事实进行投诉,请求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限令泰和物管公司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办理退场移交手续,退还诈骗的公共收益资金和专项维修资金及水电气费款,恢复小区被破坏的物业设施设备,赔偿违法违规行为给业主和居民住户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 G" A" q! T9 N: Z9 u: l 此致
- S! E0 {& G+ G" G* I0 \& u1 V+ s南充市房管局
/ C" b8 \ |- J4 D. d; }4 `6 @ 投诉请求人: 知情业主*** 电话 ***********
1 U( Y4 E, \/ F; ~ 2014年10月10日! J; S6 T4 u4 `+ R. r( H5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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