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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8 [( Q) B |8 ^- x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P# u3 H) G; H1 f, R9 C 双流区交通局:
: Y% V# k( c0 E. D- v& R! s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 u5 f* l5 r* Z: }
武侯区交通局: # a4 _1 [1 e: M% N0 K2 s8 ?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3 K& c) D# b" u/ }8 C* h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 I8 V; t1 B, @+ ?, X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7 L, Z2 r& R3 K! O( ^# X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x- {) ^! G: d7 T4 h- Z$ N
被坑了
- W! t- b( e& o 遇坑刹车不及
7 K( [5 X" u1 `- A$ ]- ` 宝马伤得不轻
/ l& V+ |) Q; ` J/ A4 k% T. J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V' y7 K) H- E" V* ?0 Z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u( n- d% e, _6 ^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0 r& _0 T; ]- j4 X% t; o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6 C3 @$ J% B5 l! { G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9 G; K9 d% N, B4 {0 [/ o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0 H# l, |2 | 维修要花7000
: b" U1 x6 `( Z2 h% E( @) l/ Z 都说自己无责
' q# Z4 `7 \# V: W" c6 x" m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y# a2 Y F2 ]8 L: e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 Z' \* [3 Y7 V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h( v% x/ h+ L0 Z; n1 o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I5 w9 G* G5 t* y! C: n$ Y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T* ^6 ?4 F- H6 }3 P- ? 碰巧了
' j# O# W6 z! T1 x8 t6 ]1 l$ k9 m 事故发生地点
( {+ z9 H' [2 v! ^# ] 位于两区交界
3 E0 N+ z' b& i- M. U' n: L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p- X- z9 M: H3 O: [, A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0 S$ c J4 B; Z- U4 W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F) ?8 \2 T s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U$ O& G7 ?. u3 }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m9 X: l! {$ ]0 A 该谁管
; n9 `2 C C" Y6 m/ y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4 k9 f7 @0 E: y. K: V& L* d" G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4 u) b7 r& e$ H# W# G4 f2 m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N9 ~" T1 P4 ~5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k% n. m" c9 @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4 W* [2 @4 |# P: z) H0 q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7 ~/ D6 `' O* x/ v6 d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4 h! ]/ W0 m9 s3 ^( l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4 B! t5 y, w' u0 W$ g E( {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1 n! q$ ?" G# I3 ^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L" H7 R- d' ~0 {& H% w) ?' P 律师说法 % e6 x# t/ o4 |; _- b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j4 k$ Q* i; [# i" q7 ?* |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8 c3 N% t c0 k5 D: c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Y8 t: o/ ?8 j3 n9 I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J, O( W% B0 u* v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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