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 w6 K. w+ @3 e# \) n, ?3 m宜宾女子抵押房产贷款,疑遭民生银行员工内外勾结套路80万宜宾一女子用自己名下的三套房子贷款80万资金用于装修,结果在民生银行宜宾分行的营业大厅内签署了系列文件后,不仅贷款没有放给自己,而自己抵押的三套房子,反而成了从未谋面陌生人贷款的担保抵押物。此一离奇的案件,日前在四川宜宾叙州区南岸法庭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由于此案贷款环节错漏百出,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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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曹福梅再次向宜宾市银保监局等部门投诉。2020年11月30日,民生银行宜宾分行的领导要求曹某梅别到主管部门投诉,这件事可以坐下来协商解决;2020年12月3日,该行的法律顾问也与曹福梅沟通,要求她别再到处告了,银行会给她解决。但此后,民生银行不仅没有给出切实的解决方案,相反,还把曹福梅给起诉了。2021年1月11日,曹福梅收了宜宾市叙州区法院的传票。与曹福梅收到传票的还有周韦和雷庆中。疑似伪造合同、虚假证据竟获法院支持彼时,曹福梅的代理律师从贷款合同中发现了 “贷款人没有收到贷款”、“贷款人由曹福梅一人增加了两位陌生人”等诸多疑点,要求银行提供曹福梅申请贷款的原始凭证申请表、面签时的视频资料。此一合理要求遭拒。至此,曹福梅的代理律师认为,案件存在被冒名贷款,银行违规操作等问题,并建议在案件一审开庭的同时,对民生银行宜宾分行提起反诉,请求“判令撤销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解除对其三套房产的抵押。判令被答辩人赔偿经济损失77.4万元。判令原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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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处造假痕迹:提交贷款申请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申请的金额为93万;签署贷款合同时间为5月17日,确定借款的金额为80万;然而,证据中由宜宾市义宝和商贸有限公司提交给民生银行的授权书日期为5月4日,却写明“该笔贷款人民币80万元直接支付到高焕杰个人账户”;借款行为都没有发生,为何确定了贷款的准确金额和支付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