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15时25分许,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队民警在太邑执法检查站进行路检路查,当一辆云E牌照的大货车进入民警的视线时,民警发现该车有加长改装嫌疑,于是打手势示意该驾驶人停车,但是,该车无视民警的指挥,加大油门冲卡驶离了检查站。民警立即将情况通报给了正在前方执勤的其他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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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车在另一执法检查站被执勤民警成功拦截后,民警要求驾驶人朱某某出示驾驶证时,朱某某称忘带了,在民警的多次要求下,朱某某就让他的朋友发了一张驾驶证的照片在微信上让民警看,民警一看,微信上发的照片根本不是朱某某本人。看实在躲不过去了,朱某某才承认自己只有“C1”类机动车驾驶证,并将本人的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给了民警。 随后民警将朱某某带回大队,通过网上核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朱某某持“C1”类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随后,民警给朱某某开具了《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依据规定,朱某某将面临罚款300至5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 \1 m5 S0 o"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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