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在我省各地“失宠”,4日本报曾做出调查报道,不过仍有人顶风“作案”。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春节期间全省有135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其中44人被行政拘留。 7 P8 @, v+ B2 d4 R- E1 q"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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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6 e h4 L, y6 u( S$ Y0 c7 p2 R. |$ n据了解,全省共有17个省辖市出台了禁放政策,1个省辖市出台了限放政策;78个县(市)出台了禁放政策,14个县(市)出台了限放政策。春节期间,全省共出动警力113450人次,动员社会力量23万余人次,行政处罚违法燃放135人。 为汲取国内多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1月25日,省公安厅下发紧急通知,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隐患排查工作。1月25日至26日,全省排查批发企业186家、零售单位10762家,发现无证无照经营单位151家、超量储存单位75家,收缴烟花爆竹3837箱,查处治安案件42起、行政处罚34人,发现并整改隐患246处。 春节期间,省公安厅派出专管民警进行督导检查,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审批,减少环境污染。截至目前,我省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亡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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