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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F/ C$ i" g- ]! L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1 X& L1 \% ]; z: ` 双流区交通局: ( e: B2 }, ]6 p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U( W. k" {$ |! _& B 武侯区交通局: 3 [, N) Q# ~8 s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8 ?( K K3 m/ Q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6 }4 R) `7 @.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5 {4 M) g( o: g7 _3 W8 T! g; _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B) ~/ i, `7 C4 J 被坑了 + U+ w6 M/ r% o* O. o5 u
遇坑刹车不及
1 D% A4 |. v" g/ @ 宝马伤得不轻
3 K7 m; l- A1 w8 \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1 x- t& j: \! ~% r7 v8 e* a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1 y/ T y# p* R; n: y1 s8 H" g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B& N; V5 a$ E8 O. o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8 R9 T3 V) B W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5 f0 t5 `& |$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1 Y6 @" b0 d/ X( `6 F# Z( r
维修要花7000
& U" A- J8 v# [+ S' R3 p X 都说自己无责 ) P0 k9 R. @. N/ c U. ^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d( {9 A1 Q' Y8 v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U$ l, `# n# ?7 p" j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4 A9 A0 |4 @5 i. ~% x+ h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h- S3 _; Q1 F/ Z7 Z3 s- c/ u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W8 k% r6 K: V, R- q. x 碰巧了
& L% p& H' Q! U! a 事故发生地点 " `9 x+ [! d' s: q& e/ D
位于两区交界 4 D$ D( U Y* `! I4 X; s- X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K2 f9 r& N a1 }5 v1 d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M3 A. d C d( ~) Y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p! u/ r2 S" P5 k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y6 i5 O ^* o* [7 B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8 P' I3 c4 m _. i0 S. g
该谁管
* N6 D8 j, s. X& e9 ]2 z: ?" N6 ]* N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x- |3 V5 m3 Z, L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1 w7 I; U# Q- C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2 T2 g+ Q2 B0 w" s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0 N" x' f0 `3 u3 z o* Z( x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I1 A+ v) Y, z5 b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8 t5 Q |* D& ~2 x5 Q+ H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z( d- M* F4 L( p& P# h% T' X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0 {. p$ t _/ y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I+ S: K. `+ B$ P2 B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3 I! t0 ?- U( w" x p; c& Q7 L 律师说法
9 v! N |- }$ s6 @' W4 h1 n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4 t" d% [- x( O' R" Z8 \9 H* ^& z1 ]; V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 D. e* O4 h \- U- V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9 }, ^! M- \. \* w2 d5 p. s1 v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S; r* e) K5 n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6 S# W$ m: n4 X6 S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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