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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六中党支部副书记在校经营小卖部10年之久巨额盈利
( [! D0 m: {0 t0 e8 y事实:巴六中(巴中市巴州区第六中学)刘姓教师,身为学校党支部副书记,作为党员干部,长期利用职务之便承包学校内部小卖部已达10年之久,经营零食、饮料等非学生必须的食品,垄断经营,学校在校学生5000多人,初略估算,小卖部一年盈利近百万。并且,作为学校党员干部,经常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在学校教职工中人际关系恶劣,影响极差,老师及教职工心知肚明,但因害怕打击报复,始终敢怒不敢言。
& l2 |& J* w/ t/ U% Z E! z) {4 g9 b疑问一:小卖部的存在是否合法合规?教育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2019年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禁止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巴六中小卖部是否具有合法经营手续?售卖的食品种类和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大量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作为校级领导,重点职责不是建设一个健康洁净的校园吗?不应该为孩子的身心健康负责吗?!
4 q1 |6 g0 ^, p: Q: y/ h- F+ N6 V4 ~ 疑问二:学校领导承包小卖部是否属于校产甚至国有资产流失?巴六中学生多达5000人,群体庞大,或许确实需要小卖部或超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学生提供方便当然是好事,但六中是公立学校,小卖部应属于学校资产,全体教职工都有分享利润的权力。然而,巨额经营利润却因一纸承包合同流入私人的腰包,并长达十年之久,这是否算巨额校产流失?做为校领导应该为此担责,并重新厘清小卖部的产权关系,清除不正之风,避免学校继续遭受损失。
# F* W3 J" {7 V0 h 疑问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刘伟的德行是否适合担任中学的校级重要职务?作为党员干部,以德服人,以身作则,是最基本的德行要求,但该教师经常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在学校教职工中人际关系恶劣,影响非常不好,老师及教职工心知肚明,但因为害怕被打击报复,一直敢怒不敢言。如今,整个国家都在提倡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学这样立德树人的地方,几千个孩子人生的关键时期,这样的人品和德行是否适合担任如此重要的校级领导???9 P9 a8 K7 v% Z0 p* r'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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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反映情况句句属实,毫不夸大,希望上级领导明察暗访,还六中一个“干净”的校园!- y# ^- E/ ]+ L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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