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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及各主管部门 ( ]" s! w& D/ X6 ~9 X一、2024年4月1日南充市高坪区华诺国际一区全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选择施工企业的公告在南充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上挂网公示,因此次招投标是通过网上获取的方式,四川川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十家公司都是在网上参与了投标。9 `' W7 n8 B% D5 s' k D
二、2024年4月10日已经开标,按照招标程序和招标文件的约定采取综合评分评标法评选出了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候选单位。招标方未在招标结果公示表上签字确认谁是中标人,至今都未在南充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上公示中标单位。/ H) \ q: H, ?3 P) V: L4 |
三,此次招标,尚未公示中标单位时,在业委会个别人安排下,竟然已经于2024年12月24日开工了。施工方是综合得分排在第三名的四川德宝消防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业主多次强烈要求公告双方签订的合同,但至今未上交一份规范的且符合实情的合同到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备案。这不等同于早已内定了中标人吗?这是明目张胆背离公开招标。动用维修基金完善小区的消防设备,连小区业主对招标及工程进展情况的知情权都剥夺了。这样的作为没有违背有关法规吗?6 q8 U. E- I/ Q( f2 p9 k
四、正常程序是:开标后先公示中标人,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书面合同,承建方取得《工程施工通知书》后才能施工。该工程却在中标公示前已经开工,而且属于无证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