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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s. u* \7 h N# k$ h8 Z! \) g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f$ T! n3 U4 i- T9 R
双流区交通局: 6 m" r* S; V# `7 f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5 \. @* K) C( H3 z3 H 武侯区交通局:
/ Z7 z: X) T, w' _+ G( S, S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1 S. e4 W% q4 O/ c% d" L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J' R! Y5 h9 u" u8 H6 m3 l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H3 V* l5 H' ]1 Q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Q: Y4 g, S. O- q, A q. Y- B 被坑了 ! y" h- H1 J9 _' {
遇坑刹车不及 0 v2 O! ^# g) q* C5 q( s$ q
宝马伤得不轻
* @: Z0 S$ Q. [2 d2 U( `" R" i/ ?& L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L7 N( ?. D# L8 W* I! w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2 \5 q4 e1 Q Q z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W9 a9 C, L9 N5 ]2 X8 E. O- J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b4 Q8 U. Z, v$ T& \6 `' E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6 y4 [: k9 _1 D! ^. p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G3 L! s! n# D+ F P( T, ^' z
维修要花7000
6 W& Z! F/ M7 i- Y' P5 }( B 都说自己无责
+ }1 h5 S! }: H0 y! N, O- d" w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 V8 @; X/ K0 a* k6 R0 V2 v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9 ~ R/ @4 E( ^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8 o+ G$ C4 A y. J9 Q2 P! e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4 N- h7 i- x( A/ o5 e; N8 H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i$ M1 q' {% ~4 G5 l, T
碰巧了
/ w1 m. B3 N) h# p/ Z/ F. Y2 t 事故发生地点 7 j: Y& _7 `) E) _/ h6 j
位于两区交界
& I* ?% u4 f% H0 n7 c( H( f. b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A' B! X! c* c# b" [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 m: y3 S- B8 Y( {4 N# T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C/ z* i5 ~1 I- R& A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H2 @; _5 m/ `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 P+ j4 r% j) Z0 v- H" Z 该谁管
: [1 W' f; ~$ p" w; S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G1 f* ?+ D$ z$ F7 e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r# G0 i) R D/ R2 n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0 h+ U6 `. p. v% |7 g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V% f1 |6 }9 R$ f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8 S, c" n, \* u1 m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z( W6 B" N% V7 V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v4 P ? {! m( A$ J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3 @3 S5 E. z) z: [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0 C3 \( @, f3 C" Q) A) a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q! h8 j! J" Q" M2 w5 f/ i
律师说法
8 K5 l: A$ w7 [. _. a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7 ?+ B. y6 R# w# |: }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Y* W% A- G0 q9 P K( _- m8 P+ V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p) ^9 q: |% |( { a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I5 U* R, @( T' G$ S6 k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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