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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坠亡众业主禁遗体进电梯楼梯:不吉利!近日,武汉一小区,一装修工从16楼坠至3楼平台不幸身亡。殡仪馆人员赶来转运遗体时受阻,“不能从电梯、楼梯、主干道运出来,这不吉利”现场二三十位业主这么认为。僵持后,众人商议同意让遗体从空中吊下来,由于民警、殡仪馆无此设备,只得拨打119求助。(2月21日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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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s8 n; E3 X2 O, n/ H( V 生存不易。装修工多系农民工,背井离乡在城里干活,整天爬高上低,工作原本便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一不小心便可能负伤甚至付出生命。大多数城里人住的漂亮房子,都是他们辛辛苦苦一点一点装修出来的,对这些从事脏活累活、苦了自己美了别人的劳动者,我们应当心存敬意,对他们具有发自内心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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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装修工不幸在工作中遇难,转运遗体却遭到了业主的百般阻挠。传统习俗里说好的“人死为大”呢?现代文明理念里说好的“尊重生命”呢?不知这些业主考虑过死者家属的感受吗?说句不好听的话,假如去世的不是装修工,而是某个业主的家人,还会有人提出如此无礼、无理的要求吗?难道他们的骨子里,存在着对外来人员和普通劳动者根深蒂固的傲慢与偏见?1 v6 A, W) H- w& X% B
: L1 j, D! ~8 j1 G' A 遗体不能上电梯,也不能上楼梯,甚至不能走主干道,实在是太过分了。其理由,只有三个字——不吉利。很显然,这是不折不扣的封建迷信。难道将遗体从空中吊下来,就“吉利”了?假如死者真的在天有灵,这些业主就不怕惹他生气,遭到“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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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D, }) S2 G, f1 R 禁装修工遗体进电梯楼梯,显然已经洞穿了最基本的人性良善,令人感到寒心。问题还不止于此——现行法律法规并无禁止遗体进入电梯楼梯的规定,电梯楼梯也并非业主家的私密空间,他们有什么资格和理由悍然阻止?万一协商不成,耽搁了对遗体的及时安葬,谁该为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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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部分业主的迷信和冷血,原本很简单的事,却折腾了很久,最终还不得不动用了消防警力,由此增加的成本,是否该由这些业主买单?如果遇到事情都这样不讲道理、胡搅蛮缠,会浪费多少社会成本!当时在场的警察,是否可以在处置时更果断一些,采取更为强有力的措施,不惯某些人的坏毛病?虽然此事只是一个个例,却也再次折射出,肃清封建迷信的余毒、实现文明和法治,依然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继续共同努力。3 l; l( s8 W! H- u. b: Z/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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