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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多次和他人开房 妻子起诉索要10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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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2 15:38:2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 O. {$ g6 {+ ]4 e/ ^7 S: m- I! K. J( \! X, H8 N9 ?7 @& k
经人介绍后结婚,两人还没有爱情的结晶,她却发现丈夫已出轨……
9 F; u6 q  x/ V0 i; G为此,两人经常闹矛盾,这使得两人的感情逐渐破裂。
$ j; x5 U! A! U' M, y" ^0 W不仅如此,在两人再次发生矛盾时,丈夫动手打伤了她,身体和心灵双重受伤的她到法院起诉离婚,索要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 }5 L  F" S) y, w! B日前,法院发布判决结果显示,她和丈夫离婚,丈夫给付她精神抚慰金1万元。
$ I; ]' }8 |" |' O7 d) m小红和小明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两人刚结婚时感情挺好,小明购买了一套房子,之后该房屋登记为小红、小明共同共有。
' M) F1 I. F6 u7 z; m一次偶然的机会,小红发现小明不履行夫妻忠实义务,为此双方经常发生矛盾,直至小明经常打骂小红,夫妻感情慢慢破裂。# D( p$ W/ A0 ~: p
有一天,小明和小红又发生矛盾,小明将小红的胳膊、大腿、小腿等多处打成轻微伤,身体和心灵双重受伤的小红诉讼到法院请求离婚,依法分割共有债权4万元及一处共有房产,家电家具归其所有,小明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元。
1 q3 l- F1 y6 t; `( u对此,小明称他不同意离婚。房子是婚前财产,不同意共同分割,婚内还有共同财产轿车、家具、家用电器等,装修房子是他家出资的。“我没有家庭暴力,也没有婚内出轨行为,不同意赔偿小红精神损失费。”4 }6 Z- c' M& C- t( z6 j
2015年9月8日、14日、21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h' E0 Y: J& t9 U0 R. N: o
其间,小红称小明有外遇,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提供了小明与另一女性5次同日同时同一酒店登记入住的信息,因此事小红被小明打,她认为小明有家暴行为,并增加要求小明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的诉讼请求。
# F8 ?9 x& }/ ~* m小明称他不是殴打小红,只是夫妻因琐事争吵后互相撕扯,在酒店入住系其与几个同学一起参加婚礼或满月宴,均为白天开房晚上退房,故其不存在家庭暴力及婚内出轨行为。4 J& t1 L9 E. i$ n9 o6 |
鉴于小明和小红均要求房屋归其所有,法院主持双方竞价,小红认为房屋及装修现价值为51万元,小明认为房屋及装修现价值为50万元。2 _5 V3 s; s# Y& @. E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小明和小红婚姻基础薄弱,婚后未能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常为家庭琐事争执扭打,依据小红提供的证据法院认定小明有外遇的事实存在,小明违反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小红坚持要求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对小红的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准予。  k5 k6 g1 e1 i! O. h. @
日前,一审法院判决,小红与小明离婚;房屋归小红所有,小红给付小明房屋折价款255000元,小红未给付小明房屋折价款之前该房屋仍属于两人共同所有;小红给付小明电脑折价款1500元。# d0 c# F- B, k/ ~1 }/ L8 @+ I
小明给付小红精神抚慰金10000元;小红的婚前财产电视机、电冰箱等都归其所有;驳回小明和小红其他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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