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据媒体报道,桥墩是飞架于山川河流之上桥梁的根基,其牢固性和稳定性直接关乎道路和人民群众的安全。近日,山西省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标段的劳务分包商朱竹林实名举报称,该工程LJ2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路桥一公司)建设的桥墩基桩,涉嫌偷工减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u; ?& S' [2 g$ K7 _. A
据了解,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是保护汾河水库水质安全、打通太原西部地区交通瓶颈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山西省重点工程。全长约56.614公里。按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这个工程的LJ2标段劳务分包商朱竹林实名举报称,该标段石沟桥7B-3桥墩的旋挖桩基础设计桩长为57米,基桩成孔灌注混凝土后,经第三方质检机构抽检,认定为混凝土质量不合格。质检部门要求项目部对7B-3桩基进行处理,重新浇灌合格的混凝土。
山西路桥一公司提供的前头沟大桥基桩检测报告 $ d& j- g$ r1 D' @4 x2 B) X5 ^
据山西路桥项目部的两位负责人介绍,这份检测报告是在基桩施工完成后检测出具的,只有基桩检测合格,才能进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这份报告显示所有基桩都为Ⅰ类桩,即合格。但是,记者发现,这份报告的委托单位是山西路桥一公司,检测单位是山西路桥集团实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均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全资子公司的工程,由另一个全资子公司进行质量检测,这是否合乎情理呢?山西路桥一公司项目负责人冀文俊称:“三家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 \1 u. z0 M, ]& @! p1 ]5 y$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