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52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河南商丘一厂房涉嫌违法用地 国土局:将加大执法力度

[复制链接]

7972

主题

8515

稿子

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351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8-1 23:1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广元

- X* x7 j0 S, z+ o2 S
河南商丘一厂房涉嫌违法用地 国土局:将加大执法力度   
    近日,媒体接到举报,在商丘市贾寨镇万庄村向东虞贾路十字路口,有一处工业厂房涉嫌侵占农业用地,且严重影响了附近村民的出行安全。
5 Y5 ^7 q' n- c5 h( \5 Z1 V; M) U    媒体人员现场看到,该宗违法用地处于虞贾公路旁,占用农地面积达五百多平米,约合一亩。紧挨着道路,视野开阔,该自行建设的厂房,严重的影响了交通安全。
# ^2 i$ e6 t; `, _

* P6 V$ L+ O  H
; p' M% [3 A& a; H

) H- m" r  ?" f& y    媒体在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处了解到,既然属于非法用地,当事人应该自行拆除,退还耕地,农业用地红线谁也不能突破。要想建厂房,就要走合法程序,变更土地用途。根据规定,国土资源部门在通知单位或个人办理用地手续时,还应该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统计耕地占用的税收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国土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之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国土资源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以及相关文件,才能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 d3 ^7 L2 W3 v
1 Z* Y6 R) ]& C0 R* {$ T) o

( S+ n  ^9 T# B: x! I    据反映人说,该宗用地没有任何相关手续,且已经建房一年多时间,完全不符合规划用地的要求,还具有着巨大的交通隐患。
2 B, C) M/ i+ Q6 x8 h( i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加大执法力度,敦促当事人近期内自行拆除。如果拆除不力,将与多个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强行拆除。(中国新媒体信息网 王军生)

1 B: Y7 i+ F# l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5-7-31 08:37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